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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亦舒《玫瑰的故事》,我深深的被其寫作手法及情節吸引。

故事分為四大章節,第一章述說玫瑰的少女年華及她的第一個愛人。第二章節訴說玫瑰那一段沒有愛的十年婚姻。第三章節訴說小玫瑰與她母親的故事。第四章節便是玫瑰與心底的愛人沒有結果的重逢。

四個章節,每章節以不同的身分說故事。第一章節是哥哥眼裡的玫瑰,接下來是追求者眼裡的玫瑰,女兒眼裡的母親,以及富二代眼中的繼母。而在四位當事人的眼裡,玫瑰只有一個共同點,她是大家公認的美人,然而她的美,不僅僅是外表,而是她那毫不自覺自己的美貌的態度。作者形容的連我這個看書的人都好奇玫瑰到底是有多漂亮。 有句話是這麼說的“演戲的人是瘋子,看戲的人是傻子”,這回我可是認同了! 

書裡的愛情故事,充滿著遺憾。。但這說不上是一種遺憾,或許用瀟灑更為貼切,是的,遺憾和瀟灑是多麼矛盾的兩個詞。

玫瑰真正愛上的人,也愛上了她,但他沒有留著她,他訂婚去了。事後,玫瑰悲痛欲絕,看開了,但絕對沒有忘記。我相信每個人心底都會有這麼一個人,這麼一個你永遠忘不了,但必須放下的人。不打緊,放不下就放到心底,不會把這個人一直掛在口邊,但妳自己會永遠知道,這個人在你心底永遠會有一個位置。就讓更多更多的新記憶,把這個一直放在你心底的人慢慢的沈澱下去。

可能玫瑰亦是如此吧。所以她結婚了,樣貌出眾,家世好的她,嫁給了這麼一個普通人家,求的只是平穩的生活,這樣的生活十年了,然而她選擇了離開。因為她想做自己,想做玫瑰,而不是方太太。然而,讀到這裡,我發想,我會不會在冠上夫姓後的某一天,也不想成為某太太呢?這叫做自私嗎?但憑什麼女人嫁了後並得待在家中燒菜洗衣照顧孩子?是否真的到了適婚年齡就得嫁了?我一直都相信,女人,我們要嫁給愛情,而不是婚姻。如果愛情沒來,我寧願孤單。

言歸正題,離開丈夫孩子後,她的人生依舊過,她的愛情世界沒有太複雜的考量,所以她選擇嫁給一個生命僅存三個月的男人。只因為她愛他。沒有太多的考量因素。人們常常因為擔憂,害怕,而錯過。所謂相見恨晚,如果我是玫瑰,我也一樣在所不惜。愛情並不是用時間來衡量其價值的。我母親和我父親結婚三十年,分居收場。我常常聽我母親口中說到,”三十年的枕邊人,但心裡卻早已沒有我“,我父親與我母親相識三個月便定下終生。我相信那時候他們三個月的愛情比起現在的三十年來的還更有價值。

玫瑰與她的女兒重逢那又是另一段故事了。最後她找到了歸宿,但也與當年的愛人重逢了。最終的最終,她並沒有選擇當年的愛人。是的,過去的都過去了。即使再相愛,也已經過去了。何必耿耿於懷?我們應該感到慶幸因為曾經擁有。

”人們愛的是一些人,而與之結婚生子的,又是另一些人”,這句話,我是認同的。不然現實生活中還有 “從今以後,王子和公主過著快樂的生活”嗎?那太天真了。可能這樣相信著是美好的,但現實總是殘酷,早點認清是好的。人們嫁的,往往不是自己最深愛的人,最深愛的那個,永遠都在我心底。希望他一直過的快樂。然而,我們就這樣過著各自的生活。這也是最完美的結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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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s.潔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